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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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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605004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12004 Y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监督检查
实施机构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河南省信息化条例》(2008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1日施行)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审计部门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情况依法进行现场、资料、相应内容监督检查。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审查 2.审查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决定 3.决定责任:现场作出监督检查结论。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责任:对作出监督检查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归档,并进行信息公开。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96850
2 服务电话 0373-3696834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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