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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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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28009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34010 Y乡镇综合文化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
实施机构 公共文化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三合一办公楼C区(新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长令第48号,2009年9月15日发布,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申报 1.申报责任:发出申报推荐通知,明确申报条件、表彰指标和推荐上报时限。 人事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县(区)和局属单位推荐的表彰对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局党委研究。 人事科、公共文化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决定 3.决定责任:基层推荐的拟表彰对象,经征求业务主管意见后,由局党委作出表彰决定。 人事科
发布 4.发布责任:依据局党委的研究结果,形成表彰文件,向所属单位发布,并入档保存。 人事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30552
2 服务电话 0373-3030519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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