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26004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20013 Y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 |
实施机构 |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人民路公园北门行政服务大楼1712室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2011年10月29日公布,2011年11月1日施行)
第七条 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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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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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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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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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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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对推荐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资料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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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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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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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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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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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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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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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6613 |
2 |
服务电话 |
0373-2027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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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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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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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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