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607009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检查类 |
职权名称 |
0615009 Y对交寄危险化学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或交寄的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物品,邮政、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开拆查验 |
实施机构 |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
第六十四条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对涉嫌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开拆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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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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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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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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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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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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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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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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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抄告或移交市交通运输执法处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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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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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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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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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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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077300 |
2 |
服务电话 |
0373-3077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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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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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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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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