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103001-02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许可类 |
职权名称 |
0106001-02 Y非跨市河流上的水资源配置调整水利工程项目核准 |
主项名称 |
0106001 Y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确定的项目)核准 |
实施机构 |
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农村经济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发改委窗口 |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无 |
设立依据 |
1 |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
2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二)规范政府核准制。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附件:(四)2.省级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和项目性质,具体划分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但目录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其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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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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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即办):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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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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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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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3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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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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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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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3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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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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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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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达责任(1个工作日):制发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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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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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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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后监管责任:对该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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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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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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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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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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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6894 |
2 |
服务电话 |
0373-3077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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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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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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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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