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601003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检查类 |
职权名称 |
0603003 Y对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监督检查 |
实施机构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设立依据 |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令第19号,2004年9月11日施行)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但是,下列职责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履行:
(一)确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二)指定并监督检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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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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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责任:信息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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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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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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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责任:监督信息公告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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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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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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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按不同情况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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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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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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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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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88629 |
2 |
服务电话 |
0373-3688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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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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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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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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