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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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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06018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08018 Y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实施机构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2009年9月28日通过,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大队
审核 2.审核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大队
决定 3.决定责任:进行备案。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大队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责任:监督管理。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大队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030621
2 服务电话 0373-503062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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