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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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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106029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许可类
职权名称 0108029 Y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的受理上报
实施机构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476号新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收费依据及标准
编号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8元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上报 2.上报省公安厅。 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无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030621
2 服务电话 0373-503077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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